甲骨文已经于上周五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申诉,试图推翻去年的“合理使用”裁决。
甲骨文斥Android是最大盗版软件(图片来自baidu)
甲骨文在上诉文件中提到,谷歌使用Java API打造Android系统是“典型的不正当使用”行为。同时,甲骨文还依据判例法举证,声称如果一家公司使用另一家公司的知识产权,进而专门获得显眼的财务报酬,则不适用合理使用的考虑。
甲骨文强调,谷歌已经从Java身上豪取了数十亿美元,而这其中应该有属于甲骨文公司的一部分。对此,谷歌并没有否认它在Android中使用Java软件,但该公司坚持认为没有违反任何知识产权法律。在去年的一场法庭审理当中,法官认定谷歌在Android中使用Java API构成了“合理使用”。
但是甲骨文方面对这一裁决并不信服,坚持认为谷歌通过非法复制核心Java技术用于开发Android系统。
据了解,2010年以来,甲骨文与谷歌一直围绕Android是否侵犯Java的部分专利技术而对薄公堂。Java是由甲骨文收购而来的一种编程语言。甲骨文在2009年收购Sun,并因此获得了Java的专利权。这桩诉讼案对连接程序和操作系统的计算机语言--也就是应用程序接口--是否能申报版权保护的问题进行了检查。
谷歌方面表示,在甲骨文获得Java专利权之前,该公司在Android中使用它近三年时间。2010年5月,谷歌与埃里森就Android建立“商业关系”的谈判破裂,甲骨文随即起诉了谷歌。谷歌还表示,该公司编写了开发Android的源代码。该公司在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称,它使用Sun“自有、开放的”Java程序语言,抄袭的仅仅是与37个Java应用程序接口相关的标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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