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通之前坚决不肯把自己卖给博通,声称报价报价太低不符合自己的价值,而且面临监管和反垄断问题,但遜最近态度突然反转,称只要加价就卖,监管也不是事儿。
但即便是郎有情妾有意,如此大规模的跨国收购,也必须通过美国政府这一道关卡。要知道,被收购的高通是美国公司,而且是高科技公司代表,博通则是新加坡公司。
对于这类交易,美国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叫“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”(CFIUS)。如果他们认为美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合并,或者外国企业收购美国企业的时候,会给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,导致美国技术、知识产权外流,就有绝对的权利予以否决。
高通将在3月6日举办股东大会,如果博通提议的懂事届时能够顺利上位,那么博通收购高通将基本成为定局,尽管这种收购方式一般都属于恶意收购。
但是,美国参议员、共和党二号人物约翰·康宁三世(JohnCornyn)认为博通收购高通的交易不能这么仓促就定下来(Notsofast)。
他敦促美国财政部长斯蒂芬·姆努钦,必须让CFIUS审查这一交易,尤其是博通对高通董事会的控制意图,必须在3月6日之前消除任何潜在的国家安全威胁。
他还认为,即便博通响应特朗普的政策,要把总部迁回美国,但这依然是远远不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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